1. 應徵教師應提供下列資料:
(1)應徵信函(cover letter)
(2)履歷
(3)至少2名推薦者之姓名、電話、與Email
(4)自我介紹及簡述教學理念之錄音檔(須以中、英文呈現,總長度以5分鐘為限,請提供線上載點或線上連結網址)
(5)如有實際課堂教學影片更佳(請提供連結網址)
請應徵者將以上資料統整為1份pdf檔,於2015年4月30日前寄至本組聯絡人Email
2. 適用「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3. 獲聘華語教學人員須自行辦理交換學者簽證(J1 Visa)來美並負擔相關費用。
4. 國內現職中小學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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