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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申請表
任教國家 |
美國 |
合作學校 |
Middlebury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t Monterey 明德大學國際研究學院 |
負責人名銜 |
Dr. Renee Jourdenais, Dean Graduate School of Translation, Interpretation, and Language Education |
擬聘教師數 |
1 位 |
教師資格 |
1. 具近母語之中文能力 2. 具對外華語教學、中文教學法、中文語言學或相關領域之碩士以上學歷,或前述相關領域之碩、博班在校生 3. 具教導主修國際研究領域學生之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
聘期起迄 |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
薪資 |
校方提供稅前薪資18,000美元 |
教育部補助項目 |
1. 教師聘期內生活補助費每月US$1,200(以聘期內教師實際抵美日期計,至多10個月) 2. 初次應聘時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機票款補助上限1,500美元, 1. 一次教材教具補助費300美元。 |
其他待遇 (如: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
無 |
授課內容 |
教師應於每學期教授1或2門中文語文課。每週教學時數約6小時,外加每週3小時之office hour。另,教師應出席系上會議、參與校內中文電影社團活動,並協助系上教學發展相關工作,例如個別輔導學生、編輯語言教材、及批改作業考卷等。 |
授課對象 |
該校學生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舊金山教育組林欣蓓秘書 Email:hslin@tweducation.org |
備註 |
1. 應徵教師應提供下列資料: (1)應徵信函(cover letter) (2)履歷 (3)至少2名推薦者之姓名、電話、與Email (4)自我介紹及簡述教學理念之錄音檔(須以中、英文呈現,總長度以5分鐘為限,請提供線上載點或線上連結網址) (5)如有實際課堂教學影片更佳(請提供連結網址) 請應徵者將以上資料統整為1份pdf檔,於2015年4月30日前寄至本組聯絡人Email 2. 適用「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3. 獲聘華語教學人員須自行辦理交換學者簽證(J1 Visa)來美並負擔相關費用。 4. 國內現職中小學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 |
日期: 10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