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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108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波蘭任教

教育部 108 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 108021A 號通告

任教國家:波蘭

合作學校:盧布林天主教大學

負責人名銜:Prof. Antoni Debinski

擬聘教學助理數:1 名

聘期起訖:10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2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 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缺件視為不合格,不另催繳):

(1) 戶籍相關資料影本; (2)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 英文及中文履歷表(含電郵地址); (4) 學校成績證明影本;

(5) 其餘有助審查之資料; (6) 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 受文單位為「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 請於臺灣時間 108 年 5 月 31 日前,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波蘭代 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初審僅需電子檔,上述申請人資料之電子檔需同時傳送予 2130081@gmail.com,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 300KB 以下,全部 檔案總和不逾 4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逾期 不受理。

4.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 ( 網 址 :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本案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劉如芳秘書

電郵:2130081@gmail.com

電話:+48-22-213-0081

地址:30th Fl., st. Emilii Plater 53, 00-113 Warsaw, P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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