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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華語文組「第三期華語文師資培訓初階班」
一、招生對象: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學在學學生及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 有志成為優秀華語文教師或培養第二專長者。
(三) 有意參加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
二、開課日期: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12月15日。
三、上課時間:每週六上午9:10-12:00,下午1:30-4:20,共12週,72小時。
四、上課地點: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綜合大樓語言中心IH309教室。
五、收費標準:$12500元(含教材費)
編號 |
適用對象 |
優惠學費(含教材費) |
1 |
一般學員 |
12500 |
2 |
早鳥優惠價(9/15 前報名學員) |
12000 |
3 |
3人團體報名 |
12000 |
4 |
本校教職員工/學生 |
12000 |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21日(週一至週五8:30am-5:30pm)
七、報名方式地點:
(1)請於9月21日前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語言中心(綜合大樓三樓)報名,學費金收現金。
(2) 報名需檢附下列資料:
1.報名表(內含2吋照片一張)。
2.屏科大教職員工/在校學生請攜帶相關證件。
*若報名資格不符或繳交資料不齊全,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八、招生人數:20人額滿。
九、課程師資及內容:集結屏科大、文藻 、義守大學多位資深華語教師共同授課,內容著重華語零起點、初級、中級、高級實務教學經驗傳授。
週次 |
日期 |
上午9:10-12:00 |
下午1:30-4:20 |
一 |
9/22(六) |
華語教學的現狀與展望 |
華語語音發音與診斷 |
二 |
9/29(六) |
漢語拼音規則與實務應用(一) |
漢語拼音規則與實務應用(二) |
三 |
10/6(六) |
漢字概說與漢字教學(一) |
漢字概說與漢字教學(二) |
四 |
10/13(六) |
華語語法與教學(一) |
華語語法與教學(二) |
五 |
10/20(六) |
華語語法與教學(三) |
華語語法與教學(四) |
六 |
10/27(六) |
華語詞彙教學(一) |
華語詞彙教學(二) |
七 |
11/3(六) |
教案編寫製作(一) |
教案編寫製作(二) |
八 |
11/10(六) |
初級華語教學與活動設計(一) |
初級華語教學與活動設計(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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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六) |
屏科大校慶活動,停課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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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11/25(六) |
中級華語教學與活動設計(一) |
中級華語教學與活動設計(二) |
十 |
11/24(六) |
高級華語教學與活動設計(一) |
高級華語教學與活動設計(二) |
十一 |
12/1(六) |
華語測驗與評量(一) |
華語測驗與評量(二) |
十二 |
12/8(六) |
試教與觀摩(一) |
試教與觀摩(二) |
十、研習證明:修業期滿通過考試者,由屏東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華語文組發給中英文研習證書。
十一、 退費標準: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二、 其他事項:
(1)本班每堂課將登記出、缺席狀況。
(2)如遇颱風,將依據屏東縣政府停止上班上課之公告辦理,該節課程另行通知上課時間。
(3)本中心保留開班、師資安排及調/補課權利。
(4)洽詢資訊:08-7703202 #7715 或 #7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