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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俄羅斯任教通告
請依照「教育部輔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教學要點」辦理
聘其自107年9月1日起自108年6月30日止(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或聘資格)
即日起自台灣時間107年5月25日前,將文件以電子郵件傳送至「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russia@mail.moe.gov.tw,以利轉至下諾夫哥羅德國立大學進行徵選,如需口試則另行個別通知,逾期不受理,詳細內容如附件。
本案聯絡人: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 盧維廉秘書
電郵:russia@mail.moe.gov.tw
電話:+7(495)737-9246
傳真:+7(495)737-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