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瑞典學校任教

教育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5009號通告

任教國家

合作學校

斯德哥爾摩大學(Stockholm University)亞洲、中東與土耳其學系中文組

負責人名銜

亞洲、中東與土耳其學系中文組(Department of Asian, Middle Eastern and Turkish Studies)教授:Irmy Schweiger

擬聘教學人員數

教學助理:1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或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9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3.      具備漢語拼音相關學識

4.      英語檢定:全民英檢中高級或IELTS 6.5TOEFL iBT 87以上

聘期起迄

201681日至2017630日,共11個月

(聘期內需具國內學生身分且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待遇

 

 

 其他待遇

1.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亞洲、中東與土耳其學系中文組將辦妥保險(含意外、醫療等)

 2.住宿:聘期期間該系將簽約租賃一住所供教學助理入住,該系將負擔水、電費用。(校方將按月付給教學助理相關費用,再由教學助理自行支付。)

3.教學輔導:該系將由資深教師進行教學輔導。

教育部

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

2.初次應聘時,得補助臺灣至瑞典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一張,補助上限為1,500美元(實報實銷)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教學:每週12小時(以英文及中文)

2.      行政:會議、研討會等每週6小時

教學對象

擔任大學部華語及會話課程助理教學,教授中文系大一及大二學生

本案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1.   有關該校教學事項請洽詢任教學校中文組教授:Irmy Schweiger

電郵:irmy.schweiger@orient.su.se

2.   其他事項可洽詢駐瑞典代表處教育組秘書鈺林先生

  電話:+46-(8)328200;電郵:education@tmis.se

  地址:

  Taipei Mission in Sweden

  Education Division 

  Wenner-Gren center, Sveavagen 166,18tr.

  11346  Stockholm, SWEDEN

備註

1.      申請者所屬學校最遲臺灣時間105411日午夜前,申請資料掃描或照相成「電子檔」email education@tmis.se並將紙本申請文件備齊寄達駐瑞典代表處教育」。

2.      所需文件:所屬學校推薦同意公(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中英文履歷、中英文自傳(含相片)、中英文在學證明文件、英語檢定、推薦函等。

3.      申請者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文應副知「教育部」。

4.      瑞典物價高昂,本案該校並無供薪資,有意申請者須備足生活費。

5.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要點」辦理,經教育部核定公告後始接受申請。

6.      教學助理需做為兩國學校間交流連繫之橋樑。

7.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另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配合辦理補助成效考核。

8.      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9.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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