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華語中心 徵選儲備教學人員

學華中心 徵選學人員

 

本校成人教育部華語中心 104 學年徵選儲備語教學人員,並籌組教學工作 坊,特開放徵選,歡迎有志華語教學之教師與助教報徵選。

 

 

說明:

一、依據 103 8 5 日臺教文(六)字第 1030110339 號令函發布「教育部促 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規定,華語中心「建立及管理 華語教學人才庫另本中心於 104 4 「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計畫

-日本地區特徵選有意願日本任教之儲華語教師及本中心儲備教學人員。

 

 

二、前揭應「有意願赴日本任教之儲備華教師須符合下列所格,未符 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一104 105 年度有意願徵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計畫赴 日本任教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認證者。

(三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 N2 級以或英能力達中高級以(全民英檢中高 級、TOEFL iBT 87 分、TOEIC 785 分或相當等)

 

 

三、前揭應徵「儲備華語教師」資格須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條件 之一:

(一)國內/外各大學華語教學相關研究所二年級以上

(二)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師認證者。

(三)取得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者(低培訓時數須達 90 小時)

(四)語言教學經驗一年以上,具數位教學能力者尤佳。

(五)能配合 104 7 月至 8 月暑期課程者優先面(上課地點為淡水校園)

 

 

四、前揭應徵「儲備助教」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口齒清晰,發音標,熟悉漢語拼音。

(二)取得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低培訓時數須達 45 小時)

(三)國內/外大學之大三以上學生,能配合 104 7 8 月暑期課程者將優先 面試(上課地點為淡水校)

 

 

五、凡錄取本中心儲備教學人員得享下列權益:

(一符合教育部海外華語教學人(教師或)外派資格者,得由本中心遴選 推薦赴國外任有意願赴日本之華語教師優先派錄取者享有一年 生活費、任教地區經濟艙來回機票、教材補助費及國外學校薪或其他

相對補助。

(二學經歷優秀及儲備期間表現良之教中心教師出缺時得優先遞補,成 為本中心正式教師。

(三學經歷優秀及儲備期間表現良之教師或助教,得錄取為本中心短期遊學 團(含暑假)教學人員。

(四)可免費參加本部教學人員內部訓練課程 40 小時,本年度預計以數位教學 工作坊為主。

(五積極參與中心活動或表現優良者,得全額補助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 證考試。

(六積極參與中心活動或表現優良者,經中心主任同意,得補助參加研討會註 冊費、差旅費,以中心儲備教學人員名義發表論文者另有稿費補助。

(七)儲備教學人員資格為期一年,一年內於中須完成 20 小時的服務時數。

 

 

六、前揭應徵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及自傳(須使用本中心之表格以電腦打字陳

(二)最高學位證書影(在學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學生證影本替代)

(三)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影本

(四)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影本(徵選赴日本任教之華語教師須檢附

(五)外語能力證明影本(徵選赴日本任教之華語教師須檢附)

(六)教案設計一式 3 份,格式自行設計(《新版實用視聽華語》第 1~4 冊 任一課為設計內容含詞彙、語法、課文一課完整的教學引導設)。

(七)其他有利徵選之證明文件(如教學經歷證明、電腦能力證明等)

 

 

七、收件截止時間:

(一)報名方式:郵寄意者請於 104 5 15 日前將履歷及各項資料寄達:

10650  台北市金華街 199 5 號 淡江大學華語中心 陳怡攸老師收

連絡電話:(02) 2321-6320 ext.8875    電子郵chubei@clc.tku.edu.tw

(二)書面資料審核通過本中心預定於 5 20 日起通知面試與試教時間。

(三)本中心預定面試及試教日期為 104 5 25 日至 5 30 日之間(星期一 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星期六下午 1:00~4:00),無法配合上述時間者

請於履歷表中註明可以的時間,中心將另外通

(四)審核未通過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下載學華中心儲備教師團 華語教學人員資料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