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分類清單

Recent

數據載入中...

教育部103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1名赴美國印第安納州德堡大學任教

任教國家:美國
合作學校:印第安納州德堡大學 (DePauw University)
負責人名銜:語文系副教授 Dr. Sherry J. Mou
擬聘教學助理數:1位
教學助理資格:
1.華語文或相關領域學士學位以上。
2.托福成績(紙本560分;電腦版220分;網路版83分)。
3.嫻熟對外華語文教學法 (Chinese Pedagogy),並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4.英語溝通流利。
聘期起迄:2014年8月20日- 2015年5月20日,9個月
待遇:任教期間計獎學金1,000美元
其他待遇:住宿(上限5,120美元)、在職期間修課之學雜費 (每學期以2門課程為限、上限3萬6,500美元、須繳稅)、學生活動費(上限205美元)、宿舍活動費(上限80美元);比照該校學生,免費使用學校圖書館、網路、球場、健身房、游泳池等相關設施(備)。
教育部補助項目: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
2.初次應聘時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機票款補助上限1,530美元。
3.補助款將折合新臺幣由國內推薦學校轉發予錄取人國內帳戶。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每週20小時,包括:
1.學生輔導(約10小時);
2.協助系上其他華語文教師;
3.協調並參與相關文化活動。
教學對象:美國大學部學生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103年5月20日前,將個人中、英文履歷表等資料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寄達「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地址:180 N. Stetson Ave. Suite 5803, Chicago, IL 60601, USA。聯絡人:林逸秘書,電話:1-312-616-0805,傳真:1-312-616-1499,電子郵件:info@edutw.org; johnlin@edutw.org

備註:
1.本案需通過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核定始予聘用。
2.須經由學校公函推薦。
3.美方學校將發給DS-2019文件,提供錄取教學助理自行在臺向美國在臺協會申請J-1簽證。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