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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3年遴薦華語文教師1名赴俄羅斯聯邦國立莫斯科大學任教
合作學校:國立莫斯科大學(亞非學院) 負責人名銜:院長Igor I. Abylgaziev教授 擬聘教師數:1名 教師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具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並有具1年以上教授外籍人士華語正式課程經驗。 3.至少具中級以上英文檢定資格,諳俄語並通過檢定考者從優考量。 聘期起迄:2014年8月16日-2015年7月15日,共計11個月。(*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薪資:稅前月薪2萬3,000盧布(約651美元) 教育部補助項目:依據「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補助: 1.初次應聘時臺灣至俄羅斯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機票款補助上限1,500美元(依據購買證明,於上限基準內核實撥付)。 2.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3.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 其他待遇(如: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提供教師級宿舍及進修俄語機會 授課內容 (教學及行政): 1.基本授課內容:華語會話 2.授課內容:臺灣文化、歷史、文學等專業知識 授課對象:國立莫斯科大學亞非學院學生 教師繳交資料: (1)英(或俄)文履歷自傳 (2)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3)學經歷證書(明)、英(俄)文語言證明 (4)推薦信1封 (5)教學教材教案 (6)護照個人資料頁掃描檔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 盧雲賓組長 Education Division,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Moscow for the Taipie-Moscow Economic and Cultural Coordination Commission) 電話:(7-495) 737-9246 手機:7-8-916-514-5879 地址:24/2 Tverskaya Street, Korpus 1, Gate 4, 5th Floor, Moscow 125009, Russian Federation 備註: 1.為爭取時效,請於臺灣時間103年5月26日前,以電郵(russia@mail.moe.gov.tw、robinlux@mail.moe.gov.tw、lika@tmeccc.ru)傳送應繳資料PDF電子檔至駐俄教育組,俾憑轉莫大亞非學院聯合甄選,口試時間另行個別通知。 2.國內申請者需由我國大學校院華語中心或系所以學校公函推薦及同意(副本並送教育部),個人請洽相關系所投件報名。 3.申請者需具備於冰天雪地惡劣環境工作決心。 4.錄取者請自行辦理護照與任教國簽證,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5.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6.本案係依據「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辦理,獲聘華語教師應於赴任前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其內容由教育部另定之。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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