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3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任教第103005號通告
任教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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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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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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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廷根大學(Goettingen)東亞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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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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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Prof. Dr. Henning Klo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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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學人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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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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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人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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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或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9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3. 具優秀英語能力及華語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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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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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共10個月
(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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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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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廷根大學」提供之月薪毛額為684歐元(稅後約552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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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如: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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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險費、稅賦、膳宿等由華語教學助理自行負擔。
2. 可於課餘時間免費進修德語(本來平均每月學費大約可相當於110歐元)。
3. 教育部提供華語教學助理每月生活費補助800美元。
4. 華語教學人員初次應聘時,教育部得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機票款實報實銷補助上限為1,67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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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
(教學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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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課時數:教學每週12課時(包括上下學期華語課程及二月之華語強化班教學(約兩週),寒假約有四週假期,薪資照常發放)
2. 協助華語試務(口試、出題、閱卷、監考等)
3. 學生華語作業批改
4. 與系內其他教師合作,擔任與華語教學相關之行政工作
5. 負責其他學校指定之華語教學相關任務,如文化活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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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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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廷根大學東亞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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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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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最遲於臺灣時間2014年3月24日午夜前,將申請資料掃描或照相成「電子檔」寄達「駐德教育組」info@edu-tw.de
承辦人﹕Mr. Chang
(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200 KB以下﹐全部檔案總和不逾2 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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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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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需文件:所屬研究所推薦及同意公函、中英文履歷、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
2. 申請者應將有關資料函送達「駐德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教學助理需做為兩國學校間交流連繫之橋樑。
4.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另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配合辦理補助成效考核。
5. 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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