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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捷克任教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捷克任教通告

請依照「教育部輔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教學要點」辦理

聘其自107年7月1日起自108年6月30日止(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或聘資格)

即日起自台灣時間107年6月1日前,將應繳資料之PDF電子檔(敬請將所有件合併為一個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駐捷克代表處」專案電郵信箱 teco.cz@gmail.com,以利轉至查理士大學,逾期不受理,詳細內容如附件。

 

本案聯絡人:
駐捷克代表處聯絡人:廖永泰秘書

電郵:teco.cz@gmail.com

電話:+(420)234-722-013

校方聯絡人:Ondrej Skrabal(Faculty of Arts,Charles University)
電郵:ondrej.skrabal@ff.cuni.cz
電話:+(420)221-61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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