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4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4026號通告
任教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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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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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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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路易市立完全語言學校
St. Louis Language Immersion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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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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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Chen校長
Head of the Chinese School
St. Louis Language Immersion Schools
314-633-8321
lydia.chen@slli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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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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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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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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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臺灣幼兒園教師證照
2. 3年全職幼兒園教師經驗
3. 具有英文口說及書寫能力
4. 具華語教學相關證書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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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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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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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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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前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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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0美元,須另繳美國所得稅,約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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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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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醫療及牙科保險。
(教師須自行負擔約100餘美元/月保費)
2. 協助辦理J1簽證。
3. 專業教學知能發展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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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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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月生活補助費美金1,200元
2. 初次應聘時臺灣至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機票款補助上限1,480美元,
3. 一次教材教具補助費3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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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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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幼兒園課程,採全中文教學。上課時間上午9點到下午3點半。教師工作時間上午8點到下午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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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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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幼兒園學生每班約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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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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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04年5月20日前,將申請資料(包括申請信、中英文簡歷、英文推薦信1 封、幼兒園教師證照影本、教學經歷證明、letter of Motivation等)統整為1份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駐休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Education Division, TECO in Houston)」,聯絡人: 鍾慧小姐,電郵:houcul@houstoncul.org
該校將對合格申請人進行SKYPE 視訊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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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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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案需通過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文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核定始予聘用。
2. 國內現職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
3. 獲聘華語教師應於赴任前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其內容由教育部另定之。
4. 獲選教師須提供年度自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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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04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