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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4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明尼蘇達州Madison小學任教

教育部104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外國任教第104010 號通告

任教國家

 美國

合作學校

明尼蘇達州Madison小學

負責人名銜

Ms. Trudy Hermann

擬聘教師數

2 (男女不拘)

教師資格

1.          大學以上在校生,並須就讀4學期以上。

2.          就讀教育相關系所 (如對外華語教學、英語教育或中小學教育);惟毋須教師證照。

3.          英語流利,足以應付工作需求。

聘期起迄

2015824-2016620

薪資

任教期間獎學金每月150美元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

2. 初次應聘時臺灣至美國任教地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機票款補助上限1,530美元。

3. 補助款將折合新臺幣由國內推薦學校轉發予錄取人

國內帳戶。

其他待遇

(: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1.      免費食宿(審慎篩選之寄宿家庭提供個人房間及3)及任職學校當地交通 (現金值約為每月900美元)

2.      獲選者須自付醫療保險,每月75美元

授課內容
(教學及行政)

每週32小時,包括:

1.      學生輔導;

2.      協助校內專任華語文教師;

3.      協調並參與相關文化活動。

授課對象

美國小學生 (K-5)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0446日前,將個人中、英文履歷表等資料書面及電子郵件寄達「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地址:180 N. Stetson Ave., Suite 5803, Chicago, IL 60601, USA。聯絡人:林逸秘書,電話:1-312-616-0805,傳真:1-312-616-1499,電子郵件:info@edutw.org; johnlin@edutw.org

備註

1.      本案需通過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文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核定始予聘用。

2.      在校者須經由學校公函推薦。

3.      美方學校將發給DS-2019文件,提供錄取教學助理自行在臺向美國在臺協會申請J-1簽證。

日期:  104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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