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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4年選送華語教師赴美國印第安納州德堡大學任教

教育部104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4011號通告

任教國家

 美國

合作學校

印第安納州德堡大學 (DePauw University)

負責人名銜

現代語文系副教授 Dr. Sherry J. Mou

擬聘教師數

1

教師資格

1.      華語文教學或相關領域碩士學位以上。

2.      嫻熟對外華語文教學法 (Chinese Pedagogy),並具大學()以上之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      英語溝通流利。

聘期起迄

2015825- 2016525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每月補助生活費1,200美元;

2.      另提供往返經濟艙機票以1,530美元為上限乙張

3.      教材教具補助費300美元。

待遇

具碩士以上、講師資歷者,若以2-3門課計,每門課約為5,000美元,總計年薪1-15,000美元;若校方要求教授第4門課,則薪資將另加 (亦約為5,000美元)

其他待遇

(: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比照該校教職員,免費使用學校辦公室、圖書館、網路、球場、健身房、游泳池等相關設施()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備課及教授2-3門華語文課程 (每週約6-9小時,不含備課時間)

2.        每週至多10小時個別口語教學(一對一協助學生進行華語文口語練習)

3.        上述工作合併計算後,全學年以不超過4門課為原則。

教學對象

美國大學部學生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04417日前,將個人中、英文履歷表等資料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寄達「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地址:180 N. Stetson Ave. Suite 5803, Chicago, IL 60601, USA。聯絡人:林逸秘書,電話:1-312-616-0805,傳真:1-312-616-1499,電子郵件:info@edutw.org; johnlin@edutw.org

備註

1.      本案需通過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文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核定始予聘用。

2.      教師確實薪資將依申請人學、經歷決定。

3.      國內大學華語中心教師及現職教師須經由學校公函推薦。

4.      美方學校將發給DS-2019文件,提供錄取教學助理自行在臺向美國在臺協會申請J-1簽證。

5.      獲選教師須提供年度自評報告。

日期:  104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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