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4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4011號通告
任教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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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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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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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州德堡大學 (DePauw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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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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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語文系副教授 Dr. Sherry J. 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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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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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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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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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華語文教學或相關領域碩士學位以上。
2. 嫻熟對外華語文教學法 (Chinese Pedagogy),並具大學(專)以上之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 英語溝通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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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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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5日-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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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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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月補助生活費1,200美元;
2. 另提供往返經濟艙機票以1,530美元為上限乙張
3. 教材教具補助費3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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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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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碩士以上、講師資歷者,若以2-3門課計,每門課約為5,000美元,總計年薪1萬-1萬5,000美元;若校方要求教授第4門課,則薪資將另加 (亦約為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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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如: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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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該校教職員,免費使用學校辦公室、圖書館、網路、球場、健身房、游泳池等相關設施(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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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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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備課及教授2-3門華語文課程 (每週約6-9小時,不含備課時間)。
2. 每週至多10小時個別口語教學(一對一協助學生進行華語文口語練習)。
3. 上述工作合併計算後,全學年以不超過4門課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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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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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學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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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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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4月17日前,將個人中、英文履歷表等資料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寄達「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地址:180 N. Stetson Ave. Suite 5803, Chicago, IL 60601, USA。聯絡人:林逸秘書,電話:1-312-616-0805,傳真:1-312-616-1499,電子郵件:info@edutw.org; johnlin@edut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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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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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案需通過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文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核定始予聘用。
2. 教師確實薪資將依申請人學、經歷決定。
3. 國內大學華語中心教師及現職教師須經由學校公函推薦。
4. 美方學校將發給DS-2019文件,提供錄取教學助理自行在臺向美國在臺協會申請J-1簽證。
5. 獲選教師須提供年度自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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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04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