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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辦理 2015 年華語師資證照培訓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辦理 2015 年華語師資證照培訓班第十三期
招 生 簡 章

一、依據:
「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及「本校辦理推廣教
育實施要點」辦理。
二、開班特色:
由本校華語文學系相關領域師資所開設,兼具強而有力之教學技巧,師生互動激發教
學創意;完善軟硬體設備,並針對教育部華語認證考試規劃之課程,以達到取證目標。
三、開班目標:
(一) 課程規劃著重於有意致力於通過教育部華語師資認證考試。
(二) 有系統地建立華語文教學概念,培訓專業知識充足之華語文教學師資。
(三) 藉由講師授課指導以提升專業知識和有效率掌握考試重點。
四、招生對象: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經教育部認可)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者;國外大學須檢附
認證後之畢業證書影本,不限定相關科系別。
(二)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經教育部認可)之在學應屆畢業生(須檢附學生證並加蓋當
學年度註冊章)。
(三)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四條規定者(附件一)。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自 2010 年度起,除須通過五項考科(國文、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華人社會與文化、華語口語與表達),還須符合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始由教育部發給「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根據 102 年教育部公布之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考生檢附之外語能力證明有年限之限制,請欲報名本班及有志報考證照者務必詳細閱此新制規定(附件一),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請參見附件二。
五、招生人數:40人/班(未滿33人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4 年 2 月 25 日(三)或額滿為止。2
七、研習日期、時間:104 年 3 月 7 日起至 104 年 5 月 16 日。
每週六、日 09:10-12:10、13:30-16:30。
八、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九、課程介紹:分兩階段進行,含模擬考測驗 10 小時、考題探討 4 小時, 共計 115 小時(不得選修)
十、研習費用:
(一)學費:25,000 元、報名費:300 元(含上課講義印製費、華人社會與文化、華語教學語法課程之教材,不含授課教師推薦書籍,以及相關軟體光碟等)。
(二)學員需完成選課及繳費,始完成報名手續。
十一、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現場填寫報名表並附上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證明文件);大四應屆畢業生(須檢附學生證並加蓋當學年度註冊章)。
(二)線上報名:請於本學院網站(http://www.sce.ntnu.edu.tw),課程資訊→課程總覽→師資 培訓系列,課程編號:1041A002,網路報名選課。
(三)繳費方式:線上選課及列印課程繳費單,於繳費期限(七日內)至指定地點繳費。
完成報名繳費後請以傳真方式附上學歷證明影本(大四應屆畢業生須檢附學生證並加蓋當
學年度註冊章),請註明華語師資證照培訓班至 02-23935711 陳均旻小姐收。
十二、報到程序:
2 月 25 日(三)以 E-mail 方式寄發報到通知(請學員於報名時務必留下 E-mail)。
十三、其他事項:
(一)開課後報名者,缺課時數照常計算,且不得要求補課。
(二)學員缺課時數達(含)三分之一(即 38 小時),不發給結業證明書。
(三)未開班時,所繳之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扣除匯款手續費用後),均無息退還。

 

 

***詳情請見招生簡章招生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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